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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邮寄到台湾哪些不可以寄?

发布时间:2021/8/9 阅读:1299次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这样的印象,每次比如说我们找顺丰小哥寄东西的时候,如果说产品上有带电的,或者有电池的,顺丰小哥会温馨提醒你说,这个只能送普快(普通快递),指不能空运,空运速度比普通快递快!通过这一个事例可以看出来,虽然电池可以寄,但是呢不能空运!那么有可以寄的自然就有不可以禁止寄的东西,那么哪些是大陆邮寄到台湾哪些不可以寄的呢?一起来跟着凌顺速递小编了解下吧!



大陆邮寄到台湾哪些不可以寄?


本清单依据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禁止或限制输入到台湾地区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而制定。平台有权利根据台湾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及平台规则,对清单信息做增删和修改,但平台不保证该清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最终以台湾地区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 《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不时发布的平台最新公告为准。
 
一、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所列毒品
1、毒品,如海洛因、吗啡、鸦片、古柯碱、大麻、安非他命等
2、管制药品(包括人用、动物用麻醉药品、影响精神药品及其原料)
其他规定于《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其附表的毒品
 
二、烟酒
1、卷烟(1000支以上、雪茄125支以上、烟丝5磅以上)、烟草
2、酒精含量0.5%以上的酒(5公升以上)
3、未变性酒精
4、英国苏格兰威士忌酒(5公升以上)
其他规定于《烟酒管理办法》、《未变性酒精管理办法》项下的烟酒类商品
 
三、石油
原油、石油制品等规定于《石油管理法》项下禁止或限制输入的商品
 
四、爆炸物、易爆物、危险品、化学品
1、毒性化学品(应检具经进口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备查之运送联单办理通关放行,如非属环保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学物质,应验凭环保署出具之不列管证明文件通关放行)等规制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项下的毒性化学物质
2、一般或专业爆竹烟火等规定于《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的物品
3、农药、化肥及杀虫剂等规制于《肥料管理法》、《农药管理法》等法规项下的
4、可能产生公害或环境污染之物品

五、危险武器类
枪炮(如猎枪、空气枪、鱼 枪等)、弹药(如炮弹、子弹、炸弹、爆裂物等)及刀械等规定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武器
 
六、警械
棍、刀、枪及其他规定于《警械使用條例》的警械
 
七、食品
1、尸体、内脏及其分切物
2、转基因食品
3、食品添加剂
4、食品用洗洁剂
5、食品容器和食品包装
6、粮食(包括但不限于糯米、糯米粉、稻米和米食制品等)
及其他所有受《视频安全卫生管理法》、《粮食管理法》管制的食品、添加剂、容器和包装等粮食、物品
 
八、农牧业产品
1、家畜、家禽、乳制品等
2、黃鮨鮪(生鮮、冷藏、冷凍)、黑鲔、大目鲔、剑旗鱼等
3、动物精液、胚胎等
4、种植用种子、种植用果实、种植用孢子等
其他规制于《畜牧法》、《渔业法》、《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植物防疫检疫法》项下的产品或物品
 
九、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1、濒临绝种动植物及其产制品,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输出;未经取得出口国之许可文件,$1$1不得输入。属CITES列管者,并需检附CITES许可证,向海关申报查验;
2、野生动物之活体及保育类野生动物之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
3、海洋哺乳类野生动物活体及产制品(如海豹油、鲸鱼肉等),非经中央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
4、活动物及其产品、活植物及其生鲜产品、鲜果实,动物及其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未经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之许可,不得输入(含《大陆物品不准许输入项目汇总表》中规定所有动植物活体及制品)
5、未经检疫合格之动、植物或其产品

十、药品
1、人用药品(包括制剂、原料药、助诊药类及人用生物制剂):根据《药事法》,应检附(一)药商许可执照影本及卫生福利部核发之(输入)药品许可证影本,或(二)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同意文件
2、中药材
进口干品:(一)应检附中药商执照(或卫生福利部核发之药品制造许可证)影本(二)货品名称应注明中药材及中文本草名。进口非干品,不受前述之限制;
进口中药药品(药品许可证处方内容以中文标示者)应检附(一)药商许可执照影本及卫生福利部核发之(输入)药品许可证影本,或(二)卫生福利部中医药司核发之同意文件
3、动物用药品:根据《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进口动物用药品(包括原料药、制剂及生物药品),应检附(1)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影本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发之输入动物用药品许可证影本, 或(2)含该成分制剂之制造动物用药品许可证影本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核发之《动物用药品自用原料药输入审核通知书》
4、管制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人用、动物用麻醉剂;精神药品及原料等规制于《管制药品管理条例》项下的药品
5、药品原材料
6、含药化妆品等规制于《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的化妆品
7、诊断用试剂及配置试剂
8、环境用药等规制于《环境用药管理法》的药品

十一、医疗器械
1、根据《药事法》,进口应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或同意文件,并应申报填列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 如属危险性医疗仪器,除应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及申报填列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外,并须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准医疗机构购置之同意文件。二、非供人用者免依上述规定办理
2、输入医疗器材应依照《输入药物边境抽查检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

十二、传染性物质
传染性物质、感染性生物材料,或其他规制于《传染病防治法》、《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传染病病人体检采检办法》、《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的物质、材料
 
十三、放射性物质
1、铀或含铀物质、鈽或含鈽物质等
2、可发生游离辐射的设备,如含有氘或含氘物质的设备等
其他规制于《游离辐射防护法》、《放射性物质与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及其辐射作业管理办法》、《核子保房作业办法》、《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以及《原子能法》项下的放射性物质
 
十四、货币及收藏品
1、流通货币
2、伪造或变造之货币、有价证券及印制伪币印模
3、钻石原石

十五、航空器
1、军用航空器
2、气象气球
3、民用航空器
其他规制于《民用航空法》项下的航空器
 
十六、出版物
1、大陆出版物
2、大陆地区电影片录影节目及广播电视节目

十七、空气污染
7.1kw以下含有HCFC-22之空气调节器,或其他受《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制的空气污染物质
 
十八、其他海关禁止或限制输入物品
1、《大陆物品不准许输入项目汇总表》中规定全部品类
2、旧车零组件、废铁、废五金、有害事业废弃物、医药报废物及其他规制于《廢棄物清理法》、《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的废弃物
3、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进口或禁止输入之物品

十九、数量限制
烟酒、药物、环境用药需符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用藥限量表》规定的数量限制